关于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响应等级的通知
为了做好台风“桦加沙”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结合我市气象及地质环境状况,决定从2025年9月23日19:30时起岑溪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蓝色预警提升为黄色预警,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为四级,气象因素等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可能性大)。请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气象、水文部门:关注实时雨情变化,及时发布雨情。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系会商,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预警信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报告同级地灾办,并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二、地灾办: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后,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经同意后,启动黄色级别响应,并将预警预报信息通过电子公文系统内网转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地灾办24小时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并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降雨动态及险情灾情信息,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和责任人、监测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三、自然资源部门:实时跟踪雨情,会商气象、水文部门,根据雨情及降雨量变化情况,随时调整预警信息,提醒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注意防范。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动态情况,做好应对险情、灾情的调查准备。出现险情、灾情时,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并按照速报制度规定上报。
四、其他各有关部门:教育、旅游、水利、公路、交通、应急、农业、林业、住建等部门要做好各自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检查工作,加强防范;财政部门要做好应急资金准备;民政部门要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出现险情、灾情时,及时安置受灾群众;卫健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护医疗物资准备;通讯部门要保障信息畅通。
五、各应急救援单位:做好应急车辆、设备的准备工作。
六、各镇人民政府:组织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发区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密监测,采取防御措施。提醒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临坡建房地区附近的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注意防范地质灾害。当地质灾害易发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灾害异常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受威胁的群众撤离。
岑溪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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